圖為被騙民眾為民警送錦旗。
中新網內蒙古新聞2月29日電(張珈瑞)“春節(jié)剛過,家里人還在因被騙的事情而苦惱,就接到了你們的電話,聽到這個消息,讓我心里的一塊大石頭終于落了地,真心得感謝你們!”
近日,市民王某在收到被騙款項后,第一時間向包頭市公安局直屬偵查二分局民警贈送了一面寫著“不辭勞苦千里奔波,心系百姓為民解憂”的錦旗,在已經辦結的一起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件中,感謝民警為其挽回因詐騙遭受的損失30余萬元,并為包頭公安大力點贊。
2023年7月28日下午,包頭市公安局直屬偵查二分局民警接到市民王某報警稱,其加入某股票微信交流群并經群成員推薦,下載了一款APP進行炒股。期間,在群成員的誘導下,王某分別向三家公司的對公賬戶轉賬共計90余萬元。但在資金轉出后,王某突然發(fā)現(xiàn)該APP已無法操作使用,微信交流群內的所有成員都不再進行發(fā)言,這才懷疑被騙。
接到報警后,偵查員第一時間對受害人王某提供的轉賬流水依法進行分析,發(fā)現(xiàn)其中有3個收款的對公賬戶在案發(fā)前后,短時間內有多筆大額資金交易。偵查員立即對涉案的對公賬戶進行研判、對其中資金鏈進行認真梳理,懷疑資金流向中的賬戶戶主王某等人為一級卡卡主,這些戶主存在重大嫌疑。經研判,民警順利掌握了一級卡卡主王某及其公司股東周某的活動軌跡,隨即趕往河北保定,在當?shù)毓矙C關的協(xié)助下一舉將王某和周某二人抓獲。
經查明,一級卡卡主王某及周某二人為謀取利益,將其名下的某皮包公司在網上進行售賣,應買方要求,提供了公司的對公賬戶供買方進行驗資。期間,在明知買方以收購公司為名,實則用公司賬戶進行洗錢,同時未能確定和核實網上買方真實身份的情況下,為了盡快賣掉公司以獲利,在買方的步步誘導下,王某還開通了對公賬戶的“B2B”功能,并將對公賬戶的銀行授權U盾、公司的營業(yè)執(zhí)照、開戶許可等資料郵寄給了買方,同時告知其對公賬戶的密碼,最終造成該賬戶失控,被詐騙分子作為詐騙的“工具”實施了詐騙。
在案件辦理期間,該案涉案對公賬戶被多地公安機關凍結,包頭市公安局直屬偵查二分局積極聯(lián)系北京、貴州、廣東等多個省市的公安機關進行協(xié)同配合,分別對涉案賬戶及資金流向進行認真的梳理、分析、核算,確認被騙群眾王某的損失款項后,經商請多個省市的公安機關同意,并與銀行等相關部門進行對接協(xié)商,最終成功為受騙群眾王某挽回損失30余萬元。
目前,該案件已成功辦結,包頭市青山區(qū)人民法院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依法判處被告王某有期徒刑10個月,并處罰金1萬元,判處被告周某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一年,并處罰金2萬元。
“只因在不明身份的情況下輕信了對方,一時疏忽大意才造成了最終財產的損失,對我是一次莫大的警示教育。希望廣大群眾堅決抵制網絡高利誘惑,加強防范辨別意識,投資理財找正規(guī)平臺和機構,進行網絡交易時要全面了解對方底細,遇到問題及時咨詢專業(yè)人員,必要時第一時間報警,以防上當受騙!笔茯_群眾王某感慨道。(完)